每年都有考生会因分不清“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的区别,而导致选错导致自己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考完出现问题的考生也大有人在。
千万别小看这一个字的区别,所有考生在报考之前都有必要了解一下“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的区别在哪里呢?培养方式有哪些不同?以及两者该如何选呢?今天就给大家仔细讲解一下。
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
网报时需要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定向就业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地,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入学前已确定工作单位,要签定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单位。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调档案。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调档案,个人档案需调到学校。
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录取的时候已经确定了工作的去向,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三方协议),费用根据定向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承担或自行承担)。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报考者自己承担,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定向培养研究生:一般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对于打算全日制读研的考生来说,选择非定向培养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就读可以享受高校的各项奖助学金政策、宿舍安排等高校资源,完完全全重返校园享受读书时光。
2019年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文件里,第78条明确说明: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同年,多所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已经明确规定非全日制专业,限定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只有极个别院校非全日制还招收“非定向培养”考生。
因此,同学们在报名的时候一定要确定报名院校招生简章上发布的关于定向及非定向的相关政策,报考时不要选错,每年选错培养方式的同学也不在少数。
定向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如果协议签不上,学校将会取消你的录取名额的。
其余的报考条件与其他考生相同,都需遵守学校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