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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6-10-08 17:15:28

河南大学始建于1912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现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等13个学科门类、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据截至2026年6月)。为做好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南大学(以下简称“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培养单位、招生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拟考试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信息详见《河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学术学位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照国家要求,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注意:(1)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考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2)我校欧亚国际学院(单位代码:091)招生的“体育教学(专业代码:045201)”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详情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在报名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注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培养单位或招生学科(专业领域)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要求: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

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录取等相关事宜见河南大学202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章程。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5.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6.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避免更换手机号码,及时留意短信或学信网推送的信息,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henu.edu.cn/)的通知公告,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由我校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六、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初试成绩将在“研招网”公布。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系统开通下载功能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

(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我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动态。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跨学科报考考生,复试不需加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八)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九)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十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政策在调剂复试前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最新动态。

九、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待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公布。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录取后,培养地点分布在我校金明校区(开封)、明伦校区(开封)和郑州校区(郑州),详情请咨询各招生培养单位。

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见附件1。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收费公示(https://cwc.henu.edu.cn/sfgs/sfgs.htm);如有变动,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拥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并依规提供贷款资助,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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